4月18日,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印發《關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金融服務的通知》(以下簡稱為《通知》)。《通知》從支持受困主體紓困、暢通國民經濟循環、促進外貿出口發展三個方面,提出加強金融服務、加大支持實體經濟力度的23條政策舉措。
其中,《通知》指出,完善住房領域金融服務。要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圍繞“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目標,因城施策實施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合理確定轄區內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貸款利率要求,更好滿足購房者合理住房需求,促進當地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金融機構要區分項目風險與企業集團風險,加大對優質項目的支持力度,不盲目抽貸、斷貸、壓貸,不搞“一刀切”,保持房地產開發貸款平穩有序投放。商業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等要做好重點房地產企業風險處置項目并購金融服務,穩妥有序開展并購貸款業務,加大并購債券融資支持力度,積極提供兼并收購財務顧問服務。
金融機構要在風險可控基礎上,適度加大流動性貸款等支持力度,滿足建筑企業合理融資需求,不盲目抽貸、斷貸、壓貸,保持建筑企業融資連續穩定。